《佛法與科學》序

 

蔡元培(民國21年,北京大學校長)

 

借屍還魂的證明,此為筆記上常有的事,然真偽甚不易判定。若於此等事發見之初,即經科學家詳密考證,認為確有其事,則所謂超物質的精神,得一強證。憶十二三年前,山東有一農人,暑中猝死,不久復生,簡直別為一人。對於妻子,若不相識;語言互不相解,索筆硯,自書姓名籍貫,為朝鮮某地崔某,並詳其家世頗悉。乃一有田產而曾讚書的人,非復如本人的赤貧而不識字的了。蔡君儒楷時為山東省長,曾令此人到省署試驗,試令擔水,幾不能舉步;然其先是能任勞作的,今已轉為文弱書生了。又山東水道素多伏流,此人新有探流的技能,循其所指,掘即得泉。據說,朝鮮人習此者頗多;然本人則素無此多技的。如此事果確,則是官體上後天習得的能力,也可附隨於靈魂的移轉而獲得,豈非值得研究的事。可惜崔君的事,已成過去。但現在報紙上亦偶有借屍還魂的記載,若於發見的機會,為科學的探討,不輕放過,積少成多,便可為有力的證據。

蔡先生敘中所引借屍還魂的例子,以事過多年,只憑記憶,故于姓氏地點稍有錯會處。我查得民國五年二月間的神州月報,對此有詳細的記載,曾以告著者王先生。先生因現任江西高等法院梅擷雲(光羲)院長深悉此中原委,為鄭重起見,未願遽信報章,囑為轉詢。旋得梅先生八月十六日覆函,謂當時曾有信致上海狄楚青君,詳及此事等語。現訪得原信,先行刊布如後,以資證明:

        山東東臨道尹龔積柄,因公來省,談及一借屍還魂之事,茲以奉聞。山東聊城縣人崔姓者,某家中曾有被盜之事;縣官乃派委員前往崔姓家中,查看彼家之被盜情形。其時該家主有病不能出見官長,乃由伊子出見。委員遂問彼家如何被盜?乃彼開口答話時,語音不似本地之人。該委員問其何以口操如此之音?時有旁人在傍答曰,此即所謂借屍還魂之人是也。委員聞此,乃詳加詢問,則是如此云云之事也。

後此委員晉謁龔道尹,談及此事。龔道尹者,乃佛教中人也,遂囑此委員將此人帶至彼道署之中,詳談一切云云。此次龔道尹來省,曾向各機關(將軍巡按等處是也)言及,各機關頗欲一見此人,以資研究。

數日之前,龔道尹果將此人送到濟南。弟乃為之接待一切。弟曾見此人數次。此人與尋常鄉人無異,毫無疾病。其說話,不但不似山東口音,且亦不似各省口音,頗有似乎福建人學說官話之意,又頗似日本人之學說中國語也。

彼見弟時,亦知作揖拱手,然皆不甚熟慣;據謂是還魂後,(伊還魂已年餘,特由鄉間傳至官場,今始得知耳。)在山東所學得者,伊並謂彼之本處不行此禮也。

問其前身之籍貫?稱是瑤州府山洋縣人。問其何省何國?則伊亦不自知,據云,自少以來,未曾遠行,只知自己本村名為劉家大坑,及其四鄰之村名耳。問稱官長為何?則曰稱為上司。稱皇帝為何?則曰稱為人王。問有無年號?則曰公夥二十年。問如何納稅?則曰每年只納米與紅糖予官而已,其他無稅也。問伊處有無外國人?則曰並未見過。問伊如何來此?則云當時被棉被熱氣逼極。(蓋其時,彼家中人用棉被蓋伊身,又兩頭亦均壓著,使伊不得動轉,遂乃逼死耳。昏昏悶睡後,聞其中有呼喊之聲,開目視時,則已來此矣云云。彼處死時至此處生時,紀五六點鐘也。)

弟細察其人,實非精神病者;且此事之發現,又非伊家自已報官者,且許久以來,均未嘗藉此招搖斂錢,則其非有意作偽可知。惟伊本人不能自知國籍,又無其他之知識,又彼所操之土音,此間復無人能知,殊為可憾耳。

今將此人(乃是山東人崔天選肉體之照片,非瑤州府山洋縣人劉建中之照片也。)之照片一張,及龔道尹筆記數張,奉呈大鑒。不知兄能使彼之家族來與彼通信否?兄或將此事登報,(登報後乞示知)作為一件廣告,訪問世間有人能知瑤州府山洋縣否?若能查出此地名,則易通信矣。(龔道尹筆記中稱彼為安南人者,蓋就其所說之風土人情而斷定耳。)